秋田犬被禁养吗?
以前没有列入禁养犬,但是列入了限制养犬,原因也是众所周知 后来因为舆论压力,改成了“重大自然灾害期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暂时对犬只实行饲养时限、区域等管制”。(来源见图片描述来源: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注意是“重大自然灾害期间”“临时”“暂时”对犬进行管制,而不是“长期”禁止或者限制。
再然后,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这次修订动物防疫法,主要是为了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和现代养殖业的发展,放宽了畜禽养殖场、屠宰厂等相关行业养殖、加工屠宰的条件要求,同时明确禁止屠宰病畜以及患有寄生虫病的畜类产品进入市场。
当然也有些人认为新动物防疫法的通过意味着禁犬令正式确立,但事实并非如此。 新的动物防疫法在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推行科学化的动物防疫制度和应急制度,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的科学性、有效性……” 在第六十二条中规定,“违反有关动物防疫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经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出厂(场)的; … ”
也就是说只有违反动物防疫要求,导致发生动物疫情或者可能导致动物疫情发生的情形时,有关部门才有权依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而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养犬行为并不在该条范围内。 新动物防疫法的第十条明确了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动物疫病控制措施建议,承担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分析和报告等工作。而县级政府则负责组织对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必须和该法保持一致,不能超越法律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