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是如何分类的?
鸟类是脊椎动物中种类最多的一个类群,全世界共有9000余种。给这些鸟类起名、分类、研究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和生物进化,是鸟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古代的人民在劳动实践中逐渐认识了周围的鸟类,对它们起了名字,如家鸡、杜鹃、布谷等。但是,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各民族间的语言和文化背景不同,对鸟的命名和理解有很大的差异,结果就是同名异鸟和同鸟异名现象普遍存在于不同地区和民族中。如“海鸥”在我国北方是对鸥类的总称,而在南方则特指黑尾鸥。另外,有的鸟由于其出现有季节性或罕见,一些地区没有记载,也造成同名异鸟情况。如果用中文记载或研究我国鸟类,必然遇到这些障碍。因此,在记载和研究我国鸟类时,都使用学名。学名采用林奈在《自然系统》中建立的“双名制”,即每一种生物的学名由两个拉丁语或拉丁化的希腊词组成,第一个名词是“属名”,表示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物种的集合,第二个词语是“种加词”,表示该种的明显特征或命名者意愿,后面加上首次定名人的姓氏或其缩写。如家燕Hirundohirundo Linnaeus。因此,我们研究鸟时,实际上是在研究一个个物种。
那么这些物种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它们的亲缘关系和生物进化怎样呢?这就需要对所有鸟类进行系统分类(即研究和分析生物的种类和系统发生的一门科学)。目前,对鸟类分类系统有争议,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我国的学者和国外一些学者一样,按照传统的林氏分类系统来描述和记载我国的鸟类。在本图鉴中,也大致采用林氏系统,将我国鸟类归为22目。
林氏系统是瑞典学者林奈(Linnaeus)在他的《自然系统》中提出的一种分类系统。他将所有物种排列在“界”→“门”→“纲”→“目”→“科”→“属”→“种”的框架内,这个系统一直沿用至今,现已成为正式分类系统(即法定系统)。近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行为学等学科的进步,对生物界许多物种的系统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林氏系统的鸟纲是被羽毛包裹的恒温动物,按此定义,鸵鸟、蓝翅八哥和家鸡都属于鸟纲。但是分子生物学和行为学等的证据说明不同目的鸟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认为应将鸟纲拆分为多个目,甚至认为鸵鸟和蜂鸟之间的进化距离比蜂鸟和家鸡之间的进化距离还远,因此有的学者将包括蜂鸟、企鹅、家鸡、大山雀等所有传统鸟类从鸟纲中去掉,单独定名为Neornithes(新鸟总目),但国际动物学协会没有接受上述观点,因此,在本书中沿用林氏系统的鸟类分类。
在正式系统以外,还有一些自然类群被提出来。这些类群不是基于所有物种的系统发育研究提出的,而是基于某些类群(甚至单个类群的特征)的系统发育研究提出的,因此,目前还不能作为正式系统使用,而只能作为一个类群使用。例如雁类(Anatidae)原来是鸭科的1个亚科,后来对其系统发育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将雁类作为一个独立的类群处理,因此,本书中也作为1个科记载。